关于对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阳宁一二线)迁改工程等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阳宁一二线)迁改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十二大街北侧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路径长度为0.95千米的110kV阳宁一二线现状电缆;新建线缆起点为新设3#接头,终点为进港三线铁路南侧、海滨大道东侧现状电缆处,路径长度为0.95千米,地埋敷设双回线缆。 | 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用地边界,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
| 2023.10.24- 2023.10.30 |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220kV十二大街段)迁改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十二大街北侧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现状220kV鄱泰一二线1#塔至11#塔双回架空线路3.4km、杆塔11基;新建路径长度为2.07km的220kV滨鄱一二线双回线缆,其中洞庭路至鄱阳路变电站北侧新建电缆隧道1.8km、鄱阳路变电站站口出站电缆隧道0.27km;新建路径长度为3.07km的220kV鄱泰一二线双回线缆,其中利用前述鄱阳路变电站站口出站电缆隧道0.27km、鄱阳湖变电站站北侧至海滨大道新建电缆隧道2.45km、沿海滨大道西侧新建电缆隧道0.35km;沿海滨大道新设双回架空线路0.71km,新设杆塔4基;自现状10#塔沿海滨大道东侧向南新建单回过渡线路至现状12#塔0.8km、建设临时过渡塔1基、重新紧线0.4km。现状220kV滨鄱一二线架空线路拆除工程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 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基坑废水沉淀后按要求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于临时用地,严格控制用地边界,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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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4- 2023.10.3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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