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华电滨海汉沽48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19 16:59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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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华电滨海汉沽48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天津滨海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

    津诚环安(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位于汉沽街新立村、大田村、芦前村,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55.02公顷。项目采用“分块发电、全额并网”的方案,总装机容量为48MW,共包括19个光伏发电单元(其中83.3MW13MW42.4MW12.1MW21.8MW21.2MW10.9MW),配套建设19个箱式变压器(其中123150kVA22500kVA22000kVA11600kVA11250kVA11000kVA),并通过新建桥架线路长度15km、直埋路径长度6.9km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35kV升压站。新建110/35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对于临时用地,严格控制用地边界,确保位于项目租赁土地范围内,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2.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废光伏组件委托专业公司清运回收;检修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即产即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储存。

    4.每台箱式变压器的下方应设置事故油池,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

    2023.10.19-

    2023.10.25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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