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富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石油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10 09:48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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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富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石油助剂生产项目

    天津富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大港街

    联合泰泽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拟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内的闲置区域,新增两台搅拌罐,并配套真空泵、电子秤等设备,年产石油助剂1250吨。项目总投资38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拆袋、上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与现有工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后,与分装工序产生的废气共同依托“石油助剂研发实验室项目”的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由一根17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该项目不新增废水。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废普通原料包装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有机原料包装物、废油桶、废布袋及其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标准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所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标准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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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0-10/1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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