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施工许可审批
豁免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天津市电网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施工许可豁免清单公布如下:
属于下列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无需或免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工程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建筑规模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饰装修项目。
3.只涉及市政道路桥梁及其配套市政基础设施等原有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4.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项目。
5.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6.电网工程及其附属场站类项目。
7.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房屋屋顶修缮及立面出新、街巷整治、杆线敷设、河道清淤、绿化升级改造、夜间亮化工程等。
8.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
9.长度200米以下的燃气、给排水、中水等非随路实施的市政管线“小接头”工程。
10.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无需或免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纳入监管。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区政务服务办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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