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浩众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浩众宠物医院项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浩众宠物医院 | 寨上街道新村街第149号 | 天津市宏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拟投资20万元人民币,在现有建筑内新增实施颅腔、胸腔、腹腔等手术业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诊疗项目基础上,购置安装相关设备,新增设置手术室等,对外来宠物提供手术服务。该项目不设疫症宠物接待,建成后预计新增宠物手术接待数量为1只/天。现有项目动物诊疗(含疫苗接种)接待量约6只/天、宠物美容约3只/天,不涉及夜间寄养及毛色染发等。涉及放射性设备使用部分单独履行相关环保手续。该项目环保投资约2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10%。
| 项目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宠物粪便及时密封保存,对产生异味的环节采取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等有效的异味防治措施,做好除臭、排风等工作,确保臭气浓度场界达标。 2、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布草及工服洗涤废水、宠物洗澡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等一同经由排污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 3.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备沉渣、患病宠物粪便、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本项目的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宠物修剪废物、健康宠物粪便及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浩众宠物医院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函的复函》,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0811吨/年、氨氮0.0064吨/年。以上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6.根据报告表,你院作为排污口责任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 2023.8.18-8.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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