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中瑞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中瑞加油站扩建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 新河街 | 联合泰泽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滨海中瑞加油站始建于1998年,位于滨海新区新河街津塘公路46号,现有三座30立方米乙醇汽油储罐,两座30立方米柴油储罐,四台4枪乙醇汽油加油机(在用汽油加油枪16把),两台汽柴混合加油机(在用柴油加油枪4把,停用汽油加油枪4把)。本次扩建拟启用汽柴混合加油机上停用的4把汽油加油枪。项目实施后,站内共有三座30立方米乙醇汽油储罐,两座30立方米柴油储罐;四台4枪乙醇汽油加油机,两台汽柴混合加油机,20把汽油加油枪,4把柴油加油枪;乙醇汽油总销售量为11500吨/年、柴油总销售量为750吨/年。项目总投资0.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1.卸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返回至油罐车内,不外排;汽油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返回汽油储罐,储罐呼吸气进入现有一套“冷凝+活性炭吸附”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由现有的一根4米高排气筒排放。 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2.该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3.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罐底废油渣、含油废水、含油海绵、沾染废物、废干燥剂、废防水滤芯、废活性炭、含油废砂、废吸油毡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2023.8.17-8.2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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