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电电力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板桥农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国电电力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板桥农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天津国电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古林街 | 津诚环安(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拟租赁天津市板桥农场有限公司的现有渔业养殖坑塘水面,建设国电电力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板桥农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采用“分片发电、集中并网”的方案,总安装容量为48.9MWp,共有九个4.48MWp光伏发电单元,配套设置九个箱式变压器,并通过新建的4.18公里双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110kV升压站(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另行办理环评手续)。项目总投资为2350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47%。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废光伏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每台箱式变压器的下方要设置事故油池,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 | 2023.8.10-8.1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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