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防腐保温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防腐保温生产线技改项目
| 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歧线与南堤路交口西南约100米 | 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内评价内容主要涉及对现已完成处于停产中的环氧树脂+PE防腐管生产线(PE防腐管车间)的环保设施提升改造、将原沥青防腐管车间改建为喷漆车间并新建一条喷漆生产线等内容补办环保手续,同时拟将原小PE车间改建为焊接车间并新建一条焊接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产能为:PE防腐管车间年处理三层PE防腐管25000根(涂覆面积为30万平方米)、环氧粉末防腐保温管2500根(涂覆面积为3万平方米);喷漆车间年喷涂钢管1600根(喷漆面积为2万平方米)、钢板2000件(喷漆面积为8万平方米);拟新建焊接生产线年焊接钢管、钢板合计500吨。该项目环保投资225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2.8%。预计于2023年12月投入使用。项目现已部分建设完成,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你单位委托编制了报告书,报我局审查。
| 项目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妥善处理好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清运。 2.PE防腐管车间产生的抛丸废气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由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喷粉废气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旋风+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新建1根15米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固化和挤出废气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新建1根15米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冷却废气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新建1根15米高排气筒P8达标排放;喷漆车间产生的抛丸废气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旋风+滤筒除尘装置”处理,由新建1根15米高排气筒P4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干式过滤器装置处理,汇合调漆废气、清洗废气、烘干废气、晾干废气、补漆废气一同进入新建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与催化燃烧废气一同由新建1根18米高排气筒P5达标排放;加热炉燃气废气由新建1根15米高排气筒P9达标排放;焊接车间产生的切割废气、焊接废气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由新建1根15米高排气筒P6达标排放,喷砂废气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旋风+滤筒除尘装置”处理,由新建1根15米高排气筒P7达标排放。 3.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委托清掏;冷却工序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4.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清洗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利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产生的废包装物、废钢丸、废金属屑、废金属粉末、废钢管、钢板边角料、废焊料、废石英砂、石英砂粉末、环氧树脂粉末、废催化剂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胶粘剂边角料、聚乙烯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防腐保温生产线技改项目新增总量来源确认意见》,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VOCs3.149吨/年、氮氧化物0.097吨/年,以上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7.做好相关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和采样平台,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做好相关硬化及防渗工作,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避免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9.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做好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非正常工况、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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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7- 2023.8.1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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