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液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液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液实验室项目 |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 | 滨海新区津塘公路40号 |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购置安装实验仪器,对本单位海上钻井工程使用的钻井液性能进行测试,所测试的样品均为公司海上钻井工程人员的送样,年开展测试次数约800次。 | 1、项目有机废气全部收集后通过1套新增的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本项目低浓度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滨海新区塘沽环科新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废过滤棉(沾染废物)、试验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废膨润土包装袋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处理。 4、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5、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
| 2023.7.24- 2023.7.2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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