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冉特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天津冉特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冉特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项目 | 天津冉特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太平镇 | 天津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改造,设置两处独立封闭的区域,每个独立封闭区域内设置1条污泥干化生产线,每条线均包括1台污泥破壁处理设备、1台切条机、1台污泥周转罐、1台多层网带式电加热烘干机。将含水率低于80%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泥,通过添加酶制剂进一步均质稳定处理后经螺旋输送管道送至多层网带式电加热烘干机利用热风对污泥进行烘干脱水,得到含水率为50%的污泥,干化后的污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单独焚烧用泥质》(GB/T24602-2009)标准要求,作为燃煤电厂辅助燃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3.5万吨含水率80%的污泥(日处理能力约100吨)。 | 1、污泥储罐为密闭结构,2条生产线储罐废气经罐体顶部设置排气口连接的集气管道分别引入新建的2套“碱液喷淋塔+植物除臭剂”1#、2#设施处理;2条生产线设备运转及污泥周转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独立封闭区域负压收集后,引入新建的2套“碱液喷淋塔+植物除臭剂”1#、2#设施处理;2条生产线污泥干化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含湿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除湿排气口排入烘干区域内,被区域负压收集后引入新建的2套“碱液喷淋塔+植物除臭剂”1#、2#设施处理;以上废气净化处理后通过2根18m高排气筒P2、P3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因子浓度场界达标。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出口处设置1座洗车平台用于清洗出厂运输车辆,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无外排废水。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喷淋碱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减量化处理后含水率为50%的污泥交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洗车平台定期清理的沉渣、植物除臭剂废包装桶交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处理。 5严格控制物料来源,做好进场质量控制,不得处理市政污泥以外的物料,不得处理危险废物。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
| 2023.7.13- 2023.7.1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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