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河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7-10 17:0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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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新河水厂扩建工程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车站北路与福州道交口西北方向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供水能力为20m3/d的净水工程,处理工艺为“预臭氧接触池+高速气浮池(加絮凝剂)+V型砂滤池+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建构筑物包括取水设施、预臭氧接触池、综合净化车间、深度处理系统、送水设施、污泥脱水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输水管网工程不项目评价范围内;水质监测外送由公司水质中心统一进行,物理指标检测依托老水厂实验室本项目建成后,老水厂系统将停产,新河水厂总净水能力20m3/d

    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原厂区内化粪池沉淀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及车辆、设备冲洗等。

    3.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工程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要求处置。

    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2.污泥脱水间密闭;臭氧接触池全封闭,池顶设置压力释放阀,上层尾气吸收间设置尾气破坏器,充分分解臭氧。

    3.滤池反冲洗水经调节池沉淀后,上清液泵至3#调蓄水库;污泥脱水液、实验清洗废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新设废水排放口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污泥委托相关有能力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废实验耗材、废试剂瓶、废化学药剂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河水厂扩建工程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13.45/年、氨氮0.21/年。以上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防泄漏等设计,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及时截断污染源,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水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2023.7.10-

    2023.7.1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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