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智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智通滨海杨家泊43.2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智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智通滨海杨家泊43.2MW风力发电项目 | 天津智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杨家泊镇 | 天津中环宏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拟在滨海新区杨家泊镇建设“智通滨海杨家泊43.2兆瓦风力发电项目”。项目选址范围为东至高庄水库,南至滨保高速,西至长深高速,北至滨海新区界限,新建八台风电机组(其中两台单机容量为5000kW,五台单机容量为5560kW,一台单机容量为5400kW),总装机容量为43.2MW,每台发电机组接一台箱式变压器。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环保投资16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65%。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对于临时用地,要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2.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维护风机时,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和废润滑油应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现场存放,做到“即产即清”。 | / | 2023.7.7-7.1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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