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建设世界一流南部集疏运配套(海景大道南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公示 |
根据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及专家审查意见,批复意见如下:
一、天津建设世界一流南部集疏运配套(海景大道南延)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街道,路线全长约2.2公里,其中海景大道南延工程长约1316米,含跨河桥梁1处,管线保护函以及预留涵洞6处;滨海北路长度约648米(含顺接段73米),过水涵洞、管线保护涵以及预留涵洞7处;现状北穿港路与海景大道交口东侧扩建工程长约36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工程、照明工程、信号灯工程等。项目征占地总面积8.2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6.8公顷。挖填方总量为29.5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6.86万立方米,填方22.7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27343.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213.72万元。总工期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的内容全面,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合理,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基本合理、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21公顷。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中要落实防治分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防治责任范围内,加强施工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安排,应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监测工作实施前,应进一步做好监测设计,突出重点,细化内容。
七、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474.7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90.22万元,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49万元。
八、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中,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估算。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应依法履行变更程序。
(二)建设单位要及时向滨海新区水务局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并配合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随主体工程进度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相关规定向滨海新区水务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的规定和规程,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做好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及验收备案工作,并配合滨海新区水务局做好验收核查工作。
(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3年5月17日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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