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城工业区寨上街化工街31 号 | 天津潮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城工业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现有厂区内建设“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在现有厂房和设备的基础上淘汰4台吹塑机,在淘汰的吹塑机区域增设8台注塑机,可实现新增年产1000万只注塑件。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塑料包装容器2200万只。项目同步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TA001)进行改造,增加活性炭箱一次充填量。项目环保投资6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6%。 | 一、施工期: 项目建设主要为对既有建筑内进行改造,并安装设备,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气: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入现有“UV光氧+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后由现有1根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P1)。 项目下脚料及不合格品依托现有破碎机破碎处理后回用,破碎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P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止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除尘灰由城管委清运。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 | 2023/6/9-6/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