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港油田天然气公司港沧Φ529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大港油田天然气公司港沧Φ529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海滨街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为消除港沧Φ529输气管道的安全隐患,拟对该管道的“双高”区域(里程10km-11km段)进行更换。建设内容为:管道沿原路由更换,管径、设计输送压力、设计输送量均与现状管道保持一致。管道起点为津歧公路西侧已建桁架跨越现状天然气管道,沿排水渠南侧向西敷设至光明大道西侧现状天然气管道处,更换线路长度为1000米,其中现有穿越光明大道段管道注浆封存,其余960米管道拆除回收。工程总投资332.38万元,环保投资44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13.24%。 | 1.施工期间要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焊接烟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管道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后,用于现场洒水抑尘及道路绿化,严禁排入周边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废弃泥浆交由泥浆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焊渣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废旧管道由回收部门回收,废油漆、废漆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探伤作业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须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2.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针对管道的施工和切换,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预案应与所在地区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3.6.1-6.7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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