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滨海新区段)工程(除先行用地外)拟占用林地公示 |
京滨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占用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办法》及《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占用林地用途: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滨海新区段)工程(除先行用地外);
二、申请占用林地期限: 永久 ;
三、申请占用林地范围:拟使用胡家园街集体林地2.1194公顷(涉及胡家园街陈圈村、六道沟村、中心庄村)、天津市新河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体林地0.1828 公顷;国有权属林地(天津福林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0.5479公顷(详见附图);
四、申请占用林地地类(林种、树种)及规模:共2.8501公顷,其中防护林林地1.1917公顷、用材林地1.6229公顷、经济林林地0.0355公顷,Ⅳ级林地。
五、公示期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向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 66897951)反映,逾期不受理。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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