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港大港港区 |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投资203689.6万元人民币建设“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以北独流减河入海口处的现有10万吨级航道北侧水域(航道里程为9+754至23+000位置处)实施提升工程。工程总长度为13.246公里,宽度为333米,设计通航宽度为253米,设计底高程为-15.0米。项目在航道里程20+500附近设置应急调头区,调头圆直径为860米。项目用海面积为521.0756公顷,疏浚面积为385公顷,疏浚方量为4256万方(含施工期回淤450万方)。 | 1.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来源于耙吸式挖泥船疏浚作业产生的悬浮物。施工期疏浚作业产生的悬浮物会在工程附近海域沉降,疏浚物总体质量较好,不会对周边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疏浚作业对底栖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渔业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北提升段及现有10万吨级航道的局部水域,不会对周边大范围水域潮流产生影响。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疏浚区。对海水水质环境、海洋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环境无影响。 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选择中、小潮等海况好的时段施工;疏浚作业须避开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生长繁育关键阶段(4月25日~6月15日);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精准定位,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悬浮泥沙产生量;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船舶泥舱封闭良好,防止泄漏;船舶生活污水、船舶生活垃圾、船舶含油污水均排入接收设施,陆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排海。设置生态补偿资金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进行补偿,用于开展增殖放流等。 2. 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项目主要风险为施工期耙吸式挖泥船发生碰撞造成的燃料油泄漏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施工船舶溢油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溢油,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利用布设在施工作业点周边的围油栏开展溢油应急,同时依托天津南港设备库及周边溢油应急资源,溢油应急能力和响应时间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应急需求,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2.5.25-5.3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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