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富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石油助剂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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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富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石油助剂研发实验室项目 | 天津富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 天津德勤润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现有的生产车间内建设一座研发实验室,主要进行石油助剂研发和性能检测,不涉及生产和中试内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 | 1.实验室投料、合成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3.该项目不新增废水。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废包装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实验装置和器皿清洗废水、沾染废物、实验样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所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5.完善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及采样平台,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 | 2023.4.28-5.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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