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津歧公路(南堤路-津冀界)拓宽改造工程南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津歧公路(南堤路-津冀界)拓宽改造工程南段 | 天津滨海建投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古林街 |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投资42906.72万元人民币建设“津歧公路(南堤路-津冀界)拓宽改造工程南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北起子牙新河桥南桥头,向南止于北排河北桥头,改造线路总长度约4.2km。项目采用向西侧单侧加宽方式改造,改造为标准路基宽度25.5m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平均征地红线宽度为44.16m;项目建设含桥梁1座,长度120m。项目设计车速为80km/h。 项目同步实施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及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项目永久占地18.39hm2;其中占用原公路用地5.36hm2,新增占地13.03hm2。
| 1、大气环境: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废气等。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合理设置料场,落实施工场地洒水、使用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散体物料密闭运输、苫盖、设置围挡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做好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保养及定期检查工作,确保尾气排放达标。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利用或清运至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严禁在沿线水体内清洗器具、机械等;严禁向沿线水体排放污水、泥浆、钻渣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施工物料堆放场所应远离水体设置。泄洪闸桥涉水施工设置钢板围堰,防止施工对水体造成污染。 3.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噪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设置施工围挡,降低施工期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当地居民后方可施工。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采取降噪路面、限速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在马棚口一村噪声敏感目标处路段安装隔声屏障以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敏感点处噪声达标。做好道路路面及隔声屏障日常维护,确保降噪效果。与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噪声防护建议与对接,配合加强线路两侧规划控制,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疗养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钻渣、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弃渣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并落实合理去向。 5、生态环境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用地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无工程区段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合理安排工期,降低对施工对鸟类等沿线动物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典型地质遗迹,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 | 2023.4.7-4.1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