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葛电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葛电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 | 滨海新区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拟对现状葛电110kV单回线路33#塔~36#塔段线路按原路径进行改造,拆除33#塔~36#塔段线路后,自32#塔架设至37#塔。拆除现状33#塔~36#塔段110kV单回架空线路和杆塔后,按原路径新建双回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0.7公里,新建双回路铁塔3基(N1~N3)。同时利用原导线将现状32#塔与新建N1塔、新建N3塔与现状37#塔重新紧线,重新紧线路径长0.3公里。拆除现状单回路塔4基,新建双回路铁塔3基。工程总投资355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15.49%。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冲洗路面及车辆的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落实电磁影响防护措施,确保电缆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 / | 2023.4.4-4.1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