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区政务服务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其中“一企一证”综合改革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方面。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022年共组织学法12次;在全办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围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系统干部讲法治课,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线下法律知识测试和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均为100%,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在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方面:我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确负责领导和责任部门,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和落实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做好我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方面: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制定《区政务服务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顺利实施。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办专业法律顾问,参与我办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审查、应诉应议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2022年度,法律顾问共为我办提供法律服务79次。三是落实行政诉讼机制。严格落实《区政务服务办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我办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高应诉工作水平。四是培养法治人才。充分发挥我办4名公职律师的作用,为我办日常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推荐我办2名公职律师参加滨海新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陆续推出“债到即开工”“联合交底”等创新审批举措,持续深化“承诺拿地即开工”“一套材料办审批”,并对投资项目审批评估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合力推动项目早日落地达产。二是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各开发区、区有关部门梳理形成《滨海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厘清区行政审批局、各开发区审批部门和各区级主管部门职责边界,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行为。三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组织各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就“证照分离”改革涉及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四是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设立帮办导办台,配备帮办代办人员,充分做到首问负责,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等全流程“保姆式”服务。进一步明确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职责和途径,完善更新一次性告知书和办事指南,确保所有窗口人员在回复咨询或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清晰准确将办理事项的依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内容向办事群众进行讲解告知,并可向其提供一次性告知书等相应服务指南资料。深化“一窗受理”,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和已进驻专业中心的事项外,截至目前,进驻区本级和各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共1167项,100%实现“一窗”综合分类受理。推动智能审批事项扩面增效,再推出35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秒批”,“智能审批”上线以来,累计推出40个场景,办理5000余件。五是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建设。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印发《区政务服务办2022年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依托新区政务帮办平台,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已在全区陆续推出26个“一件事”应用场景落地实施。六是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不断扩大“最简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对动物诊疗许可等农业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许可等医疗卫生类事项、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许可等新闻出版类事项实行最简告知承诺制审批。截至目前,滨海新区已就25个事项出台最简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七是落实“好差评”制度。完成50个区级部门(含社保、医保中心)、21个街镇“好差评”系统账号配置工作,编写“好差评”系统使用操作指南,监督和指导各区级部门和街镇做好差评件的核实、整改、反馈工作,2022年以来差评件整改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长效推动机制。全面对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坚持国际一流的标准,制定实施《滨海新区对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行动计划》,其中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42项具体改革举措,着力构建优质法治政务环境。二是完善政企沟通机制。进一步统筹各开发区充分发挥“惠企政策适配器”作用,及时归集和上传各级惠企政策1241条,通过精准推送,助力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更方便快捷地匹配到自己适用的政策。新增天津中心北航投星空众创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政务服务工作站,截至目前累计设立政务服务工作站19家,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聘请17位省级商会及行业商会负责人和人大、政协、工商联、政府办、街镇等相关单位推荐的32名监督员人选作为滨海新区营商环境监督员,收集反馈营商环境问题,为营商环境建设建言献策,推动滨海新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全面推进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办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活动载体,通过电子大屏播放宣传的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是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线观看宪法专题讲座,参加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组织开展的宪法知识竞答活动。充分运用电子大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三是突出学习民法典。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我办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有关民法典解读内容,在大厅电子大屏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窗口摆放明白纸等多种渠道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意识。
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将党内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日常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是深入学习宣传与构建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对《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展牌,开设政策讲解台,向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解答宣传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滨海新区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行动计划-法治化篇;组织3期“营商学习班”,开展政策法规解读、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服务改革历程学习等活动;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建立“1+5+N”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机制,征集90篇营商环境优秀典型案例,上传至区政府网站“营商环境”版块,加大营商宣传力度;开展全区“企业服务月”活动,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政企对接会、企业座谈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政策宣讲,解决企业困难。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让企业尽享改革红利和政策福利,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好落实。
四、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
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政务服务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培训和考试,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新区政务服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围绕“统、智、创、优”,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统筹力量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助力项目早落户、早建设、早见效。扩大智能审批范围,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持续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再升级“一件事一次办”,深入推进“证照联办”,努力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成”。高标准谋划营商环境改革方案,以硬举措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三)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我
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美丽“滨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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