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17-7-3井场拟临时占用林地公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向我局申请占用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办法》及《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占用林地用途:西17-7-3井场 ;
二、申请占用林地期限: 临时 ;
三、申请占用林地范围:拟使用太平镇太平村林地(详见附图);
四、申请占用林地地类及规模:共0.1486公顷 ,乔木林地,Ⅳ级林地。
五、公示期: 2023 年 2月 27日至 2023年 3 月 3 日。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22-66897951)反映,逾期不受理。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