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PVC 注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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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PVC注塑生产线项目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PVC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炼油厂西侧1168号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炼油厂西侧1168号现有厂区建设“PVC注塑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空闲区域建设PVC注塑生产线,将现有天窗和角窗玻璃的包边由外委改为自行加工,并对现有两条印刷线所用油墨和稀释剂进行更新替换,替换成溶剂型油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汽车玻璃产能不变,新增加工天窗或角窗的包边共计80万片/年。项目总投资17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2.9%。 | 一、施工期: 项目建设主要为对既有建筑内进行改造,并安装设备,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玻璃清洁及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因子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CL)收集后引入印刷1线已配备的 “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项目同步实施废气治理“以新代老”工程,在印刷1线、2线废气治理设施原有基础上加装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配套“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分别由15米高排气筒P1、P2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止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CL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新增产生的废包装物、废边角料由物资部门回收。新增产生的乙醇废包装桶、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 | 2023/2/20-2/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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