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拟临时占用林地公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向我局申请新增占用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办法》及《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占用林地用途:西17-5-5、西17-5-6井场 ;
二、申请占用林地期限:临时;
三、申请占用林地范围:拟使用太平镇太平村林地(详见地形图,附图盖章);
四、申请占用林地地类(林种、树种)及规模:共0.2404公顷,乔木林地,Ⅳ级林地。
五、公示期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 022-66897951)反映,逾期不受理。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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