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滨海新区车站北路跨海河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2-19 11:05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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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滨海新区车站北路跨海河桥工程

    天津滨海海河金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新村街新城镇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投资123490.23万元人民币建设滨海新区车站北路跨海河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项目主线由海河南岸曙光道起,向北以地坪形式布线,后起桥跨越海河,并上跨上海道、大连道后接现状车站北路跨铁路桥,路线总长度2.1km。项目对既有车站北路桥连接上海道桥梁予以拆除,并以新建匝道(E匝道)方式对交通进行恢复;项目在海河北岸区域建设匝道(CDFG),并顺接既有道路;对上海道辅道予以保留并进行局部改造;实现上海道、大连道、新胡路等道路间及其与主线的互联互通。项目同时对滨海龙都小区北侧新胡路~大连道至营口道路口一线现状道路、新胡路~上海道至福建西路路口一线现状道路在原有范围内进行路面整治,并结合新建的上海道立交进行慢行系统的改造。

    项目海河南岸地坪段、引路段、引桥段与主桥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主桥与车站北路间分幅的AB匝道为单向双车道,工程主线位设计速度为50km/h;其余立交区匝道、辅道设计速度30km/h。大连道及上海道仍按原道路标准整治改建,改造后的大连道及上海道设计车速仍为40km/h

    项目同步实施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项目永久占地约为12.4200hm2其中在海河内桥梁基础永久占地0.2856hm2。项目在海河中设置临时栈桥临时占地0.6123hm2

    项目环保投资约为170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8%,主要用于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治理,生态恢复运营期交通噪声防控措施,环保管理及监测等。项目预计202512月竣工

    项目跨越海河,河道内设有桥墩,建设过程需搭建临时栈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滨海新区西中环快速路跨海河桥梁工程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已取得市人民政府同意意见。

    1、大气环境: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废气及钢筋加工电焊接废气等。,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合理设置料场,落实施工场地洒水、使用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散体物料密闭运输、苫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做好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保养及定期检查工作,确保尾气排放达标。

    项目钢筋加工点租用或设置封闭式厂房,优先选用无烟尘和少烟尘的焊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治理,确保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尽量依托已有生活设施,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运施工废水及施工车辆冲洗水等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排放

    3.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噪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的隔声降噪措施,设置施工围挡,降低施工期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当地居民后方可施工。

    对施工期噪声严格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强化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采取降噪路面、严格限速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在涉及噪声敏感目标处路段安装隔声屏障以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敏感点处噪声达标。做好道路路面及隔声屏障日常维护,确保降噪效果。就道路涉及海河南岸区域,应与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噪声防护建议与对接,配合加强线路两侧规划控制,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疗养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预留环保专项资金,运营期加强环境敏感点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钻渣、生活垃圾等。以上废物及时清运,并落实合理去向,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对植物造成破坏和对周围动物生活带来干扰及施工临时占用对海河的影响。严格控制作业范围,不得超范围设置临时占地区;严禁在海河内清洗器具、机械等;严禁向海河排放污水、泥浆、钻渣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施工物料堆放场所应远离海河设置;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运营期跨海河桥桥面建设径流收集、导流装置,桥面径流导流至两岸市政雨水管网系统,不排入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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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9-12.23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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