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通威渔光一体现代(淡水)渔业园(光伏部分)项目(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通威渔光一体现代(淡水)渔业园(光伏部分)项目(一阶段) | 天津滨海新区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杨家泊镇 | 联合泰泽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拟在滨海新区杨家泊镇罗卜坨村和高庄村所属周边坑塘水面,新建168MW光伏发电系统(由58个光伏发电子系统组成);新建35kV集电线路约60千米(其中10千米采用桥架方式敷设,50千米采用直埋方式敷设);在现状海水110kV升压站内新增一台200MVA主变(电压等级220/35kV)。项目总投资为750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3%。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妥善处置;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在邻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施工时,严禁在该区域内临时堆土,严禁设置临时料场等。 2.认真执行变电站行业设计与建筑技术规范,落实电磁影响防护措施,确保升压站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相关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光伏组件由厂家定期回收。 5.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事故储油池应有防渗措施,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 | / | 2022.11.14-2022.11.1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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