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营商环境再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85-9952-2022-00089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0-27
发文日期: 2022-10-27
有效性: 有效

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滨海新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营商环境

再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稳经济保增长 促发展”营商环境再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27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营商环境再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企业和市场主体需求为着力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破解企业设立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加大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力度

1.优化政策供给

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网站进行更新维护提升,完成本单位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文件、创新举措、优秀案例的上传工作,并将惠企便民政策和解读文件及时报送区营商环境办。区营商环境办负责本区惠企政策和解读文件在“津策通”版块的上传工作。(完成时限:1031日)

2.总结优秀案例

根据《滨海新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区营商环境办负责对征集到的优秀典型案例进行梳理汇总,编撰成册,并上传至区政府网站“营商环境”版块,加大宣传力度。(完成时限:1031日)

(二)持续优化企业服务

1.梳理服务企业名单

指标牵头部门按照企业全量样本筛选要求,梳理统计企业名单,并报送区营商环境办。(完成时限:1028日)

2.全面开展企业服务

开展全区“企业服务月”活动,各成员单位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政企对接会、企业座谈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政策宣讲、办事流程介绍,让企业了解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举措,主动了解企业困难,帮扶协调解决问题,赢得企业信任;建立“营商环境专员”机制,“一对一”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提供政策法规指导、前期业务咨询、事项领办帮办等全流程标准化政务服务。各单位将企业服务情况和特色服务举措及时报送区营商环境办。(完成时限:114日)

3.提升大厅管理水平

区级、各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和专业大厅要加强管理,对窗口人员开展培训,规范政务用语,落实“首问负责制”,提供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服务举措,严格遵守《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服务守则》,积极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完成时限:114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4.督办便民热线工单

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安排专人对1031日之前未办结的12345热线工单进行督办,并对涉及企业进行回访,确保投诉问题全部清零。进一步完善提升12345便民热线处办水平,及时转派解决热线工单,关注答复情况和满意度。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提升派单准确度,减少退单情况,提高转派工单效率,对工单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和督办。

(三)问题搜集及攻坚整改

1.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

区营商环境办根据各指标牵头单位报送的全量企业名单进行抽样调查,每个指标有效样本数不低于50个。通过深入沟通,了解市场主体经营现状、生存发展痛点与难点,深度分析我区营商环境指标建设现状。(完成时限:114日)

2.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问题清单》(见附件),结合实际,细化举措,限时完成整改,切实解决企业群众满意度不高、获得感不强的问题,工作落实情况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区营商环境办。区营商环境办把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问题清单录入“滨海新区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平台”,责任部门上传整改佐证材料。区营商环境办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检查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效果不好的,将移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等部门进行督查问责。(完成时限:1130日)

3.建立监督处理机制

进一步畅通营商环境问题解决渠道,规范办理反馈程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区营商环境办将广泛收集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重点问题,统一建立受理、转办、督办、通报的工作机制。(完成时限:11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树立共同缔造观念。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开发区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区级部门提供政策材料和服务案例,做好区域企业服务和大厅管理工作,为新区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二)落实责任,实施“战区制、主官上”。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方案要求,逐项压实责任,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执行和高质量落实。

(三)结果导向,加强考核落实成果运用。工作落实情况、企业满意度调查等结果纳入“三考合一”,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对企业满意度不高、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因消极懈怠、相互推诿造成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在考核中予以体现。

附件: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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