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部分集油管道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部分集油管道隐患治理工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海滨街 | 联合泰泽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因现有集油管道腐蚀严重,为了避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你公司拟对港东油1#、3#和11#三条集油管道实施隐患治理工程。新管道的路由与原管道一致,规格为φ159×6mm,材质为20#无缝钢管,总长约3.6公里;待新管道建成并调试合格后,同步拆除原管道。工程总投资42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的2.14%。 | 1.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现有各种管道的勘察工作,避免造成次生环境事故。 2.施工期间要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管道试压废水运至港东联合站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漆桶和含油防渗布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旧管道交物回单位处置,定向钻产生的废弃泥浆和钻屑用于回填项目占地;探伤作业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须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3.拆除原管道前,应采用氮气将原管道残存的物料吹送至港东联合站处理;拆除时要做好预防管道内物料泄漏的保护措施。 4.做好管线的防腐和警示标识,加强巡检工作,防止因管线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5.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 | 2022/9/23-9/2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