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8-23 08:15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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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升级工程

    天津港远航国际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南疆港区东部,南港东路以东,南港中路以北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投资2405万元人民币对位于南疆港区东部的27#通用码头实施升级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工程将现有南27#泊位(码头结构按照30万吨级进行建设)由20万吨级升级为30万吨级。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陆域纳泥围埝建设和海上工程建设两部分。海上工程建设采用绞吸式挖泥船作业,对码头前沿水域清淤及港池浅水区浚深其中码头前沿水域清淤面积约5万平方米,水深由标高-19~-24.8米(以天津港理论最低潮面为基准面,下同)疏浚至标高-24.8米;港池浅水区浚深疏浚面积约6.64万平方米,水深由标高-18.5米疏浚至标高-22.0米。工程临时占海面积约11.64万平方米,疏浚方量约64.1万立方米(所需吹填容积量58.97立方米)。

    工程不涉及水工结构、装卸工艺、堆场和设备设施的变化,实施前后,南27#码头的货物种类及总吞吐量维持不变。

    工程环保投资约172.57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7%,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海洋生态恢复等。

    1.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来源于绞吸式挖泥船疏浚作业和纳泥区溢流产生的悬浮物。施工期疏浚作业和纳泥区溢流产生的悬浮物会在工程附近海域沉降,疏浚物总体质量较好,不会对周边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疏浚作业及纳泥区溢流对底栖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渔业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附近海域的水文动力条件产生一定影响,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海水水质环境、海洋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环境无影响。

    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疏浚作业合理避让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生长繁育关键阶段;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悬浮泥沙产生量,尽量在小潮期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排入接收设施,船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船舶含油污水铅封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陆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排海。设置生态补偿资金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进行补偿,开展增殖放流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处理等措施,以减缓项目施工期对鸟类的影响。

    2. 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施工期绞吸式挖泥船碰撞或者操作不当造成的燃料油泄漏事故、纳泥区垮塌事故和运营期30万吨级远洋船舶碰撞或者操作不当造成的燃料油泄漏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溢油事故和纳泥区围捻垮塌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溢油,将利用北疆应急设备库、东疆应急设备库、南疆应急库、大沽口溢油应急库及天津港企业应急物资开展溢油应急,同时依托周边溢油应急资源,确保溢油应急能力和响应时间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应急需求。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2.8.23-8.29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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