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C段绿色智慧能源示范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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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港C段绿色智慧能源示范项目(二期) | 天津远海金风智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港 |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拟在天津港联盟国际集装箱码头和天津港滚装码头建设三台单机容量5.0MW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总装机容量为15MW;通过现状电缆沟敷设6kV地埋集电线路约11.31公里。项目采取“自发自用-全额消纳”的直供电模式。总投资11679.45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7%。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现场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 报告书项目填写 | 2022.7.12-7.18 |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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