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滨海新区杨家泊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外送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滨海新区杨家泊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外送110kV线路工程 | 天津滨海新区风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杨家泊镇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拟在滨海新区杨家泊镇建设天津滨海新区杨家泊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外送 110kV 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位于杨家泊镇萝卜坨村南侧110kV 升压站,终点位于110kV汉丰二线14#塔T接点,新建塔基44座,线路全长约14.4公里,其中架空线路总长11.5公里,新建电缆长度为2.9公里。项目总投资6663.14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0.98%。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做好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异地恢复补偿工作;在穿越交通干线防护林带的电缆施工中,定向钻的入土和出土点应位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外,并须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严禁临时堆土,严禁设置泥浆池、临时料场等,并优化、压缩施工工期,减缓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影响。 3.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 报告书项目填写 | 2022.6.29-7.5 |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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