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华天津220kV升压站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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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神华天津220kV升压站项目(二期) | 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太平镇 | 天津市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神华天津220kV升压站项目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在站内扩建一台180MVA主变压器(电压等级220/35kV),并配置29.5MW/29.5MWh的储能系统;不含进出线路工程,配套输电线路须单独履行环保手续。项目总投资22279.66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0.13%。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认真执行变电站行业设计与建筑技术规范,落实电磁影响防护措施,确保升压站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由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事故储油池应有防渗措施,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 | 报告书项目填写 | 6月20日至6月24日 |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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