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投资项目联合交底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85-9952-2022-00176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文  号: 津滨政务发〔2022〕14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文日期: 2022-06-02
联合发文机构: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滨海供电公司、中国铁塔天津第二分公司
有效性: 有效

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滨海供电公司中国铁塔天津第二分公司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投资项目联合交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投资项目联合交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政务服务办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区住房建设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滨海供电公司           中国铁塔天津第二分公司


2022531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投资项目联合交底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对标《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有关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通过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滨海新区范围内社会投资工业、商业综合体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

三、工作流程

1.项目单位确定投资意向后、开展前期工作前,作出相关承诺,提供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及内容、海绵城市建设条件、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等项目信息,即可获得联合交底服务。针对项目特点,区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对项目进行联合会审,梳理办理条件、申报材料。项目落地政策受限的,应当场告知项目单位。

2.联合会审后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上位规划的地块,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负责确定项目规划条件;区住房建设委负责明确项目消防设计条件、人防设计条件、海绵城市设计条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供电单位明确电力接入条件和方式,负责协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二分公司牵头各基础电信企业,对移动通信、固定通信设施方案进行建议和咨询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协调燃气供应单位出具接入意见;区水务局负责协调供水、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明确相关接入条件。区政务服务办负责明确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负责汇总形成联合交底意见。

3.根据联合交底意见,项目单位可同步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报装。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工程,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项目规划、设计情况应与联合交底意见一致。在土地整理、征转、出让等土地前期阶段,规划方案达到规定深度的,由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优先组织审查。

4.实行“一站式”审批,项目主体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工程同步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评估评价事项同步审批。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由相关部门内部征求意见、并联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投资项目会商会审、联合交底工作机制。区政务服务办负责统筹推动、组织协调全区投资项目联合交底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投资项目会商会审专题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共同推进改革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根据国务院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严格履职尽责。区政务服务办负责牵头推动,全力抓好落实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改革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记录和惩戒的过程监管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经发现存在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方案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采取整改、撤销许可、记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传播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报道改革举措、推进情况,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的了解和支持,提升影响力和知晓度,鼓励企业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XXX项目申请联合交底承诺书

附件

XXX项目申请联合交底承诺书

区政务服务办:

我公司已确定投资意向,为推进项目尽快开工,愿开展前期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信用良好,并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各项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

2.我公司将严格执行联合交底意见,先行开展总平面图及规划方案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工作、评估评审事项准备工作。若因政策受限、未能竞得土地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落地,我公司不以已发生的各项前期投入主张任何权益。

3.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审查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各项手续的办理,保证项目合法合规。

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以上承诺,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承诺人(签字、盖章):

承诺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