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滨海建华精神病医院医疗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4-12 10:40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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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滨海建华精神病医院医疗检测项目

    天津滨海建华精神病医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新港路南侧新港路1-289

    众联(天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新港路南侧新港路1-289号建设“天津滨海建华精神病医院医疗检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52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76.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1幢六层主楼改造后从事精神病诊断与治疗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等。项目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精神科室、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门诊)等,设床位134张。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6%预计于20225月竣工投运。项目涉及辐射部分不含于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履行环保手续。


    一、施工期:

    项目建设为在既有建筑内进行,主要为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污水处理间密闭设置。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含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周边及院区场界浓度达标。

    2废水:项目不设传染病科室,不产生传染性废水;不设口腔科,不产生含汞废水无放射性废水产生。项目门诊废水、病房废水、生活废水、化验室二道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污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河污水处理厂。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医疗废物经消毒后与废活性炭一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药品及医疗耗材外包装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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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4/12-4/19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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