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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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 | 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疆路3519号 |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拟投资30万元人民币建设“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公司现有位于南疆港北部的码头南5#泊位及配套设施,增加运输货物类别,主要为锰矿、铬矿等金属矿石,吞吐量为600万吨/年。新增货种即来即走,不在厂区堆场内进行堆存。项目同步减少焦炭和煤炭吞吐量,作业货种调整前后码头总体吞吐量保持不变。项目配套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2t/h的油污水分离处理设施。项目环保投资21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70%,预计于2022年4月建成投用。
| 一、施工期: 项目无新增建构筑物,不涉及海域内施工,对海洋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质量不产生新的影响。施工期主要施工内容为安装油污水分离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气:主要影响为码头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加强码头装卸过程粉尘无组织排放管理,依托码头原有喷淋、洒水等抑尘设施,做好车辆冲洗及颗粒物排放监控工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2t/h的油污水分离处理设施,码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做好运输车辆及到港船舶管理,降低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油罐清渣、废活性炭、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 | 2022/01/27-02.07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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