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抽油杆及配套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抽油杆及配套产品新建项目 | 天津市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凯旋街与金泽路交口东侧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凯旋街与金泽路交口东侧现有厂区内建设“抽油杆及配套产品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厂区及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1 条电缆生产线、1 条抽油杆生产线、1 条变频控制柜人工组装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电缆10 万米、年产抽油杆60 万米、年组装变频控制柜30台。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2%,预计于2022年4月建成。 | 一、施工期: 项目建设为在既有建筑内进行,主要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绝缘电缆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项目抽油杆生产线抛丸机配备有滤筒除尘器,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处理后由1根15m 排气筒(P2)达标排放;镦粗前加热过程采用电加热,不排放废气污染物。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电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和抽油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厂区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水处理厂。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沾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边角料、废铜丝、钢丝、废钢砂、抛丸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物资部门回收。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2022/1/18-1/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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