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妈祖经贸园海上娱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妈祖经贸园海上娱乐项目 | 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 | 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旅游区 |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投资3023.2万元人民币在妈祖文化经贸园处形成的封闭海域内建设游乐场及配套的船舶停泊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船舶停泊点工程,用海面积为1.6267公顷,共设置32座双泊位浮桥式码头;建设游乐场,用海面积为50.9260公顷,不涉及工程建设,分为游乐设施区、摄影区、无动力航行区、动力拖拽设施航行区、飞龙表演区、自由垂钓区、低速动力船观光区、连接水域。项目游艇及摩托艇等加油及维修等均委外实施,不在项目现场进行。项目环保投资14.7184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0.49%,主要用于增殖放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 项目申请用海面积52.5527公顷,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中的旅游基础设施用海和游乐场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和开放式用海中的游乐场用海。 项目于2014年6月建设完成,现为补交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1.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打桩对海洋生态带来的生物资源损失及其产生的悬浮物对海水水质的影响。影响已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对海洋生态损失进行补偿。 运营期,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桩基对水流的阻挡作用,由于新建的双泊位浮桥式码头为透水构筑物,占海面积较小,不会对项目附近海域的水文动力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桩基附近的淤积,由于新建的双泊位浮桥式码头为透水构筑物,占海面积较小,不会对项目附近海域的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对海水水质的主要影响是经人为活动干扰的海水水质,通过封闭海域水体交换,对外部海域水质的影响。妈祖经贸园封闭海域海水中的污染物并非长期、连续排放,在水体交换时能够快速稀释;在控制好游乐场海水水质的情况下,项目建设不会对外部海域海水水质产生直接影响。 2. 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为摩托艇燃料油泄漏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溢油,将利用自身配备的溢油应急物资开展溢油应急,同时立即启动《生态城海上污染应急预案》,溢油应急设备依托东疆海事局溢油应急设备库。 3. 运营期大气、噪声、废水等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排放主要为游艇、摩托艇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游艇和摩托艇,根据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现状监测结果,敏感点处的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旅客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旅客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成配套设施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力高(天津)地产有限公司妈祖经贸园海上娱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1.12.30-2022.1.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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