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营商环境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营商环境领域
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的通知》(津滨治区发〔2021〕15号)要求,为扎实开展2021年度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整治,重点解决涉企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违规执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刁难企业群众等营商环境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痛点”“堵点”问题,全面回应企业群众期盼,补齐工作短板,努力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评查范围
本次“典型差案”评查的范围包括2021年以来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情况。案件来源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面向社会征集案例。区营商环境办负责通过官方网站、企业代表座谈会等各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执法主体在优化营商环境、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
(二)网格中心报送案例。区网格中心负责报送企业群众通过便民热线渠道反映的有关执法主体在优化营商环境、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
(三)双万双服报送案例。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报送企业群众通过天津市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双万双服平台)反映的有关执法主体在优化营商环境、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
(四)各开发区报送案例。各开发区营商环境办负责统一梳理报送本区域范围内企业群众反映的有关执法主体在优化营商环境、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
三、评查程序
本次“典型差案”评查工作按以下步骤开展:
(一)前期评查。区网格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营商环境办于1月7日下班前将问题线索报送区营商环境办。区营商环境办负责梳理企业群众通过官方网站、座谈会等途径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
(二)初步审查。区营商环境办负责对各有关单位报送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审查,筛选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线索列入正式评查范围,1月14日前完成初步审查。
(三)正式评查。区营商环境办牵头随机抽取8—1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组成评查组,对通过初步审查确定的问题线索开展正式评查,确定1—2个拟上报的“典型差案”案例线索,1月21日前完成正式评查。
(四)梳理上报。区营商环境办负责对拟上报的“典型差案”案例线索进行梳理,与涉及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后续整改情况,形成评查报告,于1月31日前上报区委依法治区办。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是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的实际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评查责任,扎实开展评查工作,确保评查任务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评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突出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做到依法评查、实事求是,如实报送评查情况,扎实推进评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整改落实。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区营商环境办要牵头部署开展整改工作,加强跟踪问效,建立回访机制,确保“典型差案”评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区营商环境办
2021年12月29日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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