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北堤防潮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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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北堤防潮工程一期工程 | 天津生态城泰达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北堤 |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北堤确权用海范围内和临海新城填海造陆区对北围堤实施防潮改造工程,工程分两期建设,本次批复内容为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围堤修复工程和隐形堤工程,改造长度约3807米,施工面积为22.0271公顷,不新增用海面积。项目总投资27486.1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64.07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1.42%,预计于2022年9月竣工。
| 1.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北堤确权用海范围内和临海新城填海造陆区实施防潮改造工程,施工范围不超出确权用海范围,无新增用海面积。施工期无悬浮物产生,陆域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排海;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项目建设不会对工程附近海域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海水水质环境、海洋沉积物环境及海洋生物资源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占用海域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已通过天津海滨休闲旅游区临海新城围填海项目进行补偿。项目施工期对越冬鸟类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疏浚作业点300米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等措施,以减缓项目施工期对越冬鸟类的影响。 2. 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项目主要风险为施工机械、车辆意外落海造成的燃料油泄漏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溢油,将利用布设在施工区域的围油栏开展溢油应急,同时立即启动《生态城海上污染应急预案》,溢油应急设备依托东疆海事局溢油应急设备库。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北堤防潮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1.12.7-12.1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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