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沙石化乙烯下游装置优化提升配套改造项目之碳五储罐增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06 09:4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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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中沙石化乙烯下游装置优化提升配套改造项目之碳五储罐增容项目

    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大港街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拟在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西)501号的厂区内建设“中沙石化乙烯下游装置优化提升配套改造项目之碳五储罐增容项目建设内容为:在中间罐区824单元西侧的预留位置处建设一座4000立方米的碳五球罐,用于储存裂解汽油加氢装置产生的混合碳五产品;并在厂内新建与本项目相关的入罐、出罐入泵和气相平衡等管线,汽车装车鹤位、装车泵站、火炬、污水处理场等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设施。项目实施后,碳五的总罐容为800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280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10%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装车废气通过气相平衡系统返回至储罐内,不外排

    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3.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储罐切水经现有的污水管网送至中沙石化污水处理场处理。

    4.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项目不新增固体废弃物

    6.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7.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设施,并要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报告书填写

    2021/12/6-2021/12/10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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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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