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港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天津港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凯旋街929#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选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凯旋街929#现有厂区内建设“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拟利用现有1#和2#空置区域建设,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电缆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聚乙烯绝缘电缆10万米;现有抽油杆生产过程增加刷漆工序,使用水性漆对部分(约10%)抽油杆进行刷漆作业,抽油杆年产量不变。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15%,预计于2021年12月建成。 | 一、施工期: 项目建设为在既有建筑内进行,主要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刷漆工序设置于密闭刷漆房,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引至1#“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项目绝缘电缆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新增排放废水。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漆刷、废漆桶、废垫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铜丝、废钢芯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物资部门回收。 | / | 2021/11/9-2021/11/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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