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证明事项
清单的通知
各开发区相关单位,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要求,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按照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5号)要求,我办结合《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梳理形成了《滨海新区证明事项清单》。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对未纳入《滨海新区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材料,不得擅自要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证明。
附件:1.滨海新区证明事项清单
2.关于印发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区政务服务办
2021年11月4日
(联系人:李立楠;联系电话:022-66897730)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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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