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28 08:37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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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文书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天津滨海新区恒仁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新建年热处理加工4000吨金属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滨海新区恒仁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海滨街

    天津农环友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1〕241号

    2021-10-18

    关于天津环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洗桶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天津环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大港街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1〕242号

    2021-10-18

    关于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港驴驹河储气库工程(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大道西

    天津市诺星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1〕243号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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