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石油分公司大港圣龙加油站新增油罐项目环评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石油分公司大港圣龙加油站新增油罐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石油分公司 | 大港街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大港圣龙加油站位于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90号,始建于1998年,在2018年完成了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后增加了一座20立方米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但未启用。现拟启用该汽油储罐,并进行三次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增加一套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但不新增加油机和加油枪等。建成后加油站的规模为:四座20立方米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一座20立方米地埋式双层柴油储罐;五座汽油加油岛(每座加油岛设一台四枪加油机),一座柴油加油岛(设一台双枪加油机)等。年销售汽油4500吨,柴油200吨。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40%。 | 1.卸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返回至油罐车内,不外排;汽油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返回汽油储罐,储罐呼吸气进入新建的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现有的一根4米高排气筒排放。 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2.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储罐应采用双层油罐,夹层间设置测漏报警仪;地下输油管道采用双层复合管,管道与油罐连接末端设置泄漏监测点。 结合区域地下水分布现状、水文地质条件和防渗措施,进一步优化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地下输油管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监测井应具备应急抽水功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避免对周边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6.完善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报告书填写) | 2021.10.26-11.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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