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机械维修、钻采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钻井机械维修、钻采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1、项目名称:钻井机械维修、钻采设备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选址西运输西围堤道东侧
3、建设单位:天津升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依托现有厂房设置整体移动式喷漆房、门式起重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氩弧焊机、直流焊机、压力机、切割机、角磨机等设备,对钻井机械进行日常维护,年产钻采设备5台、钻采设备框架50件。
6、环保措施:
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1台固定式、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净化后达标排放;底漆喷涂晾干、面漆喷涂晾干、水性漆刷涂等工序车间采取负压密闭措施,产生的二甲苯、VOCs等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后,由1根12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颗粒物等因子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工车间、涂装车间外需分别设置50米、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港西污水处理厂。
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油性漆桶、稀料桶、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水性漆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水性漆桶由厂商回收。废焊丝(条)、废金属料、故障件等由物资部门回收。
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防渗设计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措施,从源头控制地下水污染源,避免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要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新增化学需氧量0.1吨/年、氨氮0.009吨/年,倍量指标由2016年天津滨海新区环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减排项目平衡解决;新增二氧化硫0.003吨/年、氮氧化物0.012吨/年,倍量指标由2016年耀皮玻璃减排项目平衡解决;新增VOCs0.033吨/年,倍量指标由2018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项目平衡解决。
7、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仅适用于报告书。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9、发布日期:2020-01-13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11、联系电话:022-66897918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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