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承高速公路滨海新区段(西中环快速-津汉高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项目名称:塘承高速公路滨海新区段(西中环快速-津汉高速)工程
建设地点:塘沽
建设单位: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一、塘承高速公路滨海新区段(西中环快速-津汉高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中一部分,由于原线位上宁车沽村拆迁工作迟迟未完成,导致本工程一直未实施。经多部门研究,为尽快促进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的进度,对本工程线位进行调整,避开宁车沽村未拆迁居民,作为新项目履行建设程序。本工程涉及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取得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批复。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起自规划京港高速公路(向南接滨海新区西中环快速路),从宁车沽村经过,向北基本平行于潮白新河展线,穿越宁车沽大面积养鱼池水面与津汉高速公路相交,下穿津汉高速后接现状正施工的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路线全长约4.20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安全设施,总投资84403.78 万元,环保投资690万,占总投资的0.82%。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合理设置施工营地、铺路使用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运输、存储散体物料采取密闭措施;采取围挡、有效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落实施工期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运输路线应避开环境敏感点,选择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车辆冲洗水等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间禁止任何废水、废液平地漫流。
4、施工期产生的泥浆、渣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落实合理去向,若产生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与提供取土方的责任单位明确完成取土后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5、你单位应制定并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的生态修复工作。
6、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758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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