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板南储气库东块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板南储气库东块扩容工程
二、建设地点:大港
三、建设单位: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单位: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利用板15-7断块上的板G3井场建设板南储气库东块扩容工程。该工程分为库区工程和管线工程。库区工程包括:拆除板G3井场原地面设施,采用插管式封隔器(桥塞)挤注法或循环挤注法改建老井3口(分别改建成2口注采井、1口监测井)、封堵老井3口,采用丛式定向钻技术新建注采井3口,同步建设地面配套设施;管线工程包括:拆除废弃管道8条,敷设天然气管线1820米,接入板南储气库现有注采管道等。工程总投资为389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0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1.13%。
该工程处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沿海防护林管控区内。编制了《板南储气库东块扩容工程项目对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该报告于2019年7月29日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
①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施工中须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严禁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设置施工营区、建材堆场、建筑垃圾堆场等临时占地,并在施工结束后按照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确保生态区域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②拆除管道和井场地面设施时,应提前清理内部的介质,并在施工的关键部位放置防渗布,避免拆卸导致的泄漏污染。
③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通过优化现场布局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④钻井液须采用水基泥浆钻井液,钻井废水、废弃泥浆和钻井岩屑暂存在泥浆罐内,作业结束后交由大港油田原油运销公司处理;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生活污水收集后由市容部门清掏。
⑤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拆除产生的废钢材由专业部门回收,含油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⑥管道施工中的探伤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采取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2.运营期间采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密闭工艺流程等措施,减少非甲烷总烃、甲醇的无组织排放;采气过程产生的冷凝液通过管输至白一站后再混输至板一联合站处理;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过滤分离系统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委托物业部门处理,清管废物为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完善分区防渗措施。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削减措施,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天津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修订、完善该工程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尤其要补充施工期的防范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
七、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八、发布日期:2020年1月23日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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