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苏家园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1-21 15:0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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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镇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苏家园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1、项目名称:太平镇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苏家园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苏家园村

      3、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4、环评单位: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配套建设379米管网(DN300);相关收水范围内的排水管网、公厕改造等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6、环保措施:

      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施工场地附近有敏感目标时,应当设置实体围挡,严禁夜间施工。

      建筑垃圾及弃土按渣土办要求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施工现场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绿化恢复工作。

      对产生异味的池体加盖密封,异味气体引风收集、经过活性炭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硫化氢、氨、恶臭等因子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

      废水经“格栅+预处理+调节池+MBR+紫外消毒+混凝除磷”工艺处理后,排入苏家园二号坑塘,回用于农田灌溉。

      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防渗设计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措施,从源头控制地下水污染源,避免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栅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MBR膜组件由厂家回收。

      7、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仅适用于报告书。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9、发布日期:2020-01-21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11、联系电话:022-6689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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