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开发研究院院区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勘探开发研究院院区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滨街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四、环评单位: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在大港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院区内建设勘探开发研究院院区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埋管换热系统一套,设计能源井1010口,井深120米,扩建现有机房,机房内新增两台地源热泵机组(采用R134a制冷剂)、三台地埋管循环泵、两台地源侧集分水器和一套地源热泵系统自控设备等,其它附属配套设备利用现有设备。该项目建成后,将对现有天然气直燃机组和现有管线进行封堵停用,待日后择机拆除。项目总投资为1029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5%。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泥浆等固体废物;施工生活废水和试压废水就近排入市政管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软化水设备产生的再生和冲洗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大港油田港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并设置规范的标识牌;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七、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八、发布日期:2020年1月20日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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