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励轩汽车修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2-08 17:10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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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励轩汽车修理厂

    2、建设地点: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北路6

    3、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励轩汽车修理厂

    4、环评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租赁1座生产车间、1座辅助用房,主要对小型客车总成修理、维护及保养、喷漆1000/年等。环保投资约14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47%

    6、环保措施:

    1)调漆用水进入水性漆后在喷漆过程中全部挥发,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达标排入营城污水处理厂。

    2)喷漆烤漆房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过滤棉吸附+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及水性漆产生的恶臭共同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维修中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打磨机内置布带过滤后排放;焊接烟尘由移动净化装置收集处理。

    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确保厂界VOCs、恶臭及颗粒物达标排放。

    3)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滤芯、废尾气净化装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漆桶、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喷枪清洗水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零部件、废包装物、废旧轮胎等外售至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励轩汽车修理厂汽车维修间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035/年、氨氮0.0032/年;新增VOCs0.000888/年。

    6)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置规范的废气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日常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8、发布日期:2020-2-8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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